广西横州市以“零容忍”态度持续纠治“四风”
 日期:2023-02-03   浏览:1608   来源:党务培训网  返回列表

“酒后开车害人害己,对社会危害大,我要以此为戒,悬崖勒马。”近日,横州市新福镇纪委在镇直单位第一联合支部党员大会上,通报该支部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处违纪问题,相关人员作了深刻反省,引发强烈反响。

横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整治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,严肃查处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,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向酒驾醉驾及其隐藏在背后的“四风”顽疾“亮剑”。

协作配合,形成整治合力。横州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,建立问题线索移送、信息共享、身份比对、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,对核准查实的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,按照纪法贯通、法法衔接规定,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。2022年以来,横州市公检法机关移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61件,已立案处理61人。

追根问底,深挖“四风”顽疾。横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全面排查、日常监督、专项检查等,致力发现酒驾醉驾问题线索,并就饮酒时间地点、一同饮酒人员身份信息、酒水名称数量、费用及支付渠道等方面,深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公务接待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行为。同时,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教育管理监督责任,对存在监督管理不力、宣传教育缺失、酒驾醉驾屡禁不止等问题的单位,约谈相关党组织和领导责任。

以案促改,推动文明驾驶。横州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扎实做好案件“后半篇文章”,深挖问题根源,对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及时通报曝光,着力实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。同时,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,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以为戒,增强纪律法律意识,做到安全文明驾驶。

2022年,横州市纪委监委共查处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65件,已结案44件,处分44人。

“下一步,我们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对顶风违纪违法者,严肃查处、公开曝光,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。”横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(通讯员余道锋 方键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)

来源:光明日报客户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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